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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P-2009-000091 | 主题分类: | 行政审批事项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 | ||
| 文号: | 关键词: | ||
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l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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