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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02-U-2011-000066 | 主题分类: | 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1-07-28 |
| 名称: | 关于对上半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的通知 | ||
| 文号: | 灵工商办字〔2011〕123号 | 关键词: | 绩效考核 上半年工作 考核 通知 |
关于对上半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协会: 为全面完成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局年初安排部署的5个方面、21项工作任务和强化行政执法办案、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化行政指导、提升12315“五进”水平等在内的4项重点、亮点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 一、考核依据 (一)以银川市工商局印发的《 (二)各科(室、队)、协会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局重点亮点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上半年的工作安排,对各工商所完成效果与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请准备好相关考核资料和考核数据。 二、时间安排 每个工商所考核时间为1天,上午为外围入户检查时间,下午为内务资料检查、召开考核会时间。并利用2天时间,对各科(室、队)、协会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拟定于“七一”过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法 对工商所的考核,由考核组成员采取入户实地检查、查看内务资料、组织在线考试、听取工作汇报、反馈考核情况、当场评议检查结果,现场汇总通报的方式方法进行。具体查、看、评、议、考的方式,由各科(室、队)、协会考核人根据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决定。 对科(室、队)、协会的考核,考核小组指定人员交叉进行考核,当场反馈考核情况。同时与银川市工商局上半年工作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成绩。 四、重点内容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检查工商所对本局 (二)纪检室主要负责检查工商所对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查看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情况和服务窗口建设工作情况,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党建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注册登记监管科主要负责检查个体户登记注册和各类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验照、企业年检工作完成情况;无照经营治理、亮照经营和高危行业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市场合同监管科主要负责检查“四位一体”服务新农村建设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看农村经纪人发展情况,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工作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落实“六无”监管区和市场区域巡查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执行情况。 (五)消保科主要负责检查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节日市场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清真食品监管、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2315申诉、举报受理、查处工作的完成情况。 (六)经检队主要负责检查工商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打传工作情况,重点查看行政处罚案件完成情况和辖区案件查办情况。 (七)消协主要负责检查工商所“3.15”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完成情况,重点查看12315“五进”工作情况;消费投诉受理调解情况和“一会两站”工作开展情况;诚信单位的回访检查情况。 (八)个私协会主要负责检查各分会上半年协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会费收缴情况。 (九)计划财务科主要负责检查工商所票据管理等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工商所包干经费使用情况。 (十)商标广告监管科主要负责检查“双打”工作开展情况,工商所注册商标登记台账、档案建立情况,违法广告的监管情况以及商标、广告案件的查办情况。 五、绩效考核加减分项目 对各单位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的基础上,设立加减分项目,内容包括工作创新及经验介绍、工作督察通报和信息宣传工作。 (一)工作创新及经验介绍。工作有创新,有典型经验,被区局、银川市局和我局召开现场会并做经验介绍的分别加3分、2分和1分。在有关部门(科级单位以上)的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加1分(要求提供会议文件通知和大会发言议程)。 (二)工作督察通报。工作受到自治区工商局、银川市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受到银川市工商局、银川市市直各部门或灵武市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受到市局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工作受到自治区工商局工作、银川市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银川市工商局、银川市市直各部门或灵武市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工作被市局下发督办通知,每督办一次扣2分。工作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三)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考评成绩名列全局前3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没有完成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任务的,按照我局规定进行扣分。 六、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市局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 (二)各科(室、队)、协会负责人为考核人,负责准备半年考核数据资料,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对口业务考核,当场反馈考核情况,整理考核情况通报。 (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务实”的考核要求,各考核人要执行统一的考核奖惩标准,统一口径尺度,自觉运用“一把尺子”,坚持标准量到底。 (四)各考核人要遵循“指导、引导和督导”原则,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工商所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所在,及时督导整改落实,总结提炼好的经验与做法。 (五)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科(室、队)、协会要对各工商所上半年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整理汇总通报,并将各自考核情况通报报办公室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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