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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02-X-2011-000028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项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工商局市管科 | 发文日期: | 2011-09-14 |
| 名称: | 关于开展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 ||
| 文号: | 灵工商市字〔2011〕170号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 执法检查 通知 |
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各科(室、队)、工商所: 今年以来,我区以农副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大,加大了城乡居民的生活成本,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工商局《关于开展百日市场价格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工商部门职能,现将我局“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 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 农副产品价格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保持粮食、蔬菜、肉、禽蛋等农副产品正常生产、流通和价格秩序,事关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开展“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假冒伪劣等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是当前管理通胀预期,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安定人民群众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行动,作为当前市场监管的中心工作来抓,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全力以赴做好市场秩序大检查工作。 二、“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 行动的时间、任务 (一)时间:“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 行动的时间自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完善应急相应机制。 鉴于目前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大的情况,自“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 行动开始后,启动振兴工商所价格监测点,主要对粮、油、蔬菜、蛋、禽、牛羊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实行每周一监测、每月一分析,并分别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每月30日前报市场规范科。 2、加强市场巡查,规范价格和市场秩序。 各工商所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市场监管力量,立即组织开展执法大行动,制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突出抓好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粮油副食品、蔬菜、肉店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市场的巡查,提醒、告诫、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3、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重点查处垄断市场、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群益的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中阿经贸论坛、国庆节期间的市场监管,确保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市场规范、稳定有序,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对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引发市场价格一场波动和混乱的,要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充分发挥消费投诉举报系统功能,有效化解消费矛盾 各工商所要严格落实12315岗位值班制度,确保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努力化解价格矛盾、消费矛盾,维护市场秩序。 三、工作要求 各工商所在“百日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 行动中,要与物价部门勤联系、多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百日市场价格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 行动取得实效,为保持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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