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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052-U02-2010-000060 | 主题分类: | 工作计划 |
| 发布机构: | 消保科 | 发文日期: | 2010-06-11 |
| 名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银工商兴二消字〔2010〕115号 | 关键词: | |
各科室(队)、所、协会:
现将《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区工商系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指导意见》(银工商消字﹝2010﹞14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辖区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兴庆二分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落实食品市场分类监管,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各工商所要结合辖区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监管特点,根据农村、城乡结合部小商场、小超市、食杂店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场所,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明确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1、监督农村、城乡结合部小商场、小超市执行、落实进货查验和“一单通”台账制度,加强对其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种类的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监督经营者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如实记录处理情况,并接受工商部门的日常检查。着力提高小商场、小超市的自律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要统一命名为食品安全示范店,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2、监督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开办方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审查入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准许生产证和食品经营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其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开办方没有对场内食品经营户经营资格审查的违法行为。督促场内食品经营户落实好熟食制品监管“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
3、监督农村、城乡结合部食杂店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规范保存和使用“一单通”台账,将食品与日用杂货分区摆放,并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积极引导食杂店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活动。按照统一称谓、统一标志、统一承诺、统一亮证亮照经营、统一监督电话等“五个统一”的要求,使食杂店经营主体资格有效规范,食品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食品经营户自律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加大节日食品市场监管,集中整治违法行为。加强“五一”、中秋、“十一”、“开斋节”、“古尔邦节”、元旦、春节等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案件;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利用节日向农村兜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保障农民消费者节日市场食品消费安全。
(三)开展食品添加剂执法检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商场、小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单位,7月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食品小作坊是否存在超出备案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户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深化、巩固近两年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巡查落实到位。生资、西塔、南桥工商所全面清理和整顿农村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证照或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严格落实市场区域巡查制度,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监管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经营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二)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力度,确保食品消费安全。各工商所要依法开展食品抽检执法活动,贯彻落实《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任务分解表》的安排,结合各自辖区实际,以散裸装及易腐烂变质的食品为重点,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市场健康发展。各工商所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抓好对农村食品市场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同时要严格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既有效惩处违法行为,又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要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将监管重心下移,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局决定成立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陆 川
副组长:郎随永 苏 军 雷 勇
成 员:刘进军 张殊馨 丁向军 黄晓源 李国伟
史 军 杨玉海 马建华 武建军 刘丽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消保科,雷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工商所也要设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引导新闻媒体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要狠抓督促检查落实,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分局将适时进行督查,对各工商所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请各工商所于11月26日前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附件列表内容一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分局消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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