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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11-06100505-2009-000071 | 主题分类: | 提交材料规范 |
| 发布机构: | 企业科 | 发文日期: | 2009-06-10 |
| 名称: | 股权出资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
| 文号: | 关键词: |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印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印章); 3.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大会记录;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载明股权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以及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批准情况; 6.以股权出资的股东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 7.股权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票(股份有限公司) 8.被投资公司营业执照; 9.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 相关材料可以查询石嘴山市红盾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网址:http://www.sss.gov.cn 联系电话:0952-2011344,0952-2013890
股权出资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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