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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11-091005-2009-000009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市消协 | 发文日期: | 2009-06-12 |
| 名称: | 石嘴山市在平罗县举办12315消费维权进学校辅导员培训班 | ||
| 文号: | 关键词: | 石嘴山市在平罗县举办12315消费维权进 | |
石嘴山市工商局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开展12315消费维权工作,在广大中小学中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4月17日下午,石嘴山市在平罗县第三小学成功举办12315消费维权进学校辅导员培训班。由平罗县教育局、平罗县工商局、平罗县消费者协会共同联合举办。 邀请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继峰作了专题辅导。市工商局调研员、市消协会长刘刚、秘书长王作荣、平罗县教育局领导、平罗县工商局领导等人参加了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共组织了平罗县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工商所所长、“一会两站”的会长、站长负责人等140余人参加了辅导培训,发放了中小学消费维权试验教材。并邀请了宁夏日报、新消息报、法治新报、现代生活报记者和石嘴山市电视台、平罗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加大了对青少年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 王继峰秘书长主要从“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的意义”、“《消法》出台的历史背景”、“《消法》基本内容、制定的目的”等三个方面作了精彩深刻的辅导和讲解,使培训者深爱教育,受益匪浅,培训工作组织严密,纪律作风严明,社会效果明显。 这次培训的目的,主要是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消费维权教育,使青少年了解必要的辨别真假商品和消费维权知识,从小养成依法维权的意识,懂得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其他成员共同参与,起到“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社会效应,培养一批市场经济的建设者、消费维权的小尖兵,造就一批新时代适合市场经济的消费者。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把消费维权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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