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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11-091005-2009-000018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市消协 | 发文日期: | 2009-06-12 |
| 名称: |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研究工作的报告 | ||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研究工作的报 | |
石消协字[2009]2号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为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力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09]第04号《关于转发中消协 〈关于联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研究工作上报有关资料的通知》的通知,石嘴山市消费者协会、石嘴山市工商局联合在全市各县(区)基层消协和工商系统组织深入开展了《消法》修订研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明确 1、通过开展研究工作,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消法》现存在问题的关注度,得到了各方面人士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支持。 2、通过开展研究工作,建立和扩大了消费维权专家队伍,广泛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推进了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消法》修订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3、通过开展研究工作,收集了广大消费者的意见,表达了消费者的心声,提出了《消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为广大消费者争取了更多的权益,帮助他们更好地依法维权。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成立了石嘴山市《消法》修订活动研究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消协名誉会长马学祥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协副主席、市消协名誉会长赵廷华;市消协会长刘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马长青;市工商局副局长尹训刚担任。成员由市消协常务副会长王春荣;市商务局局长、市消协副会长马丁钰;市财政局局长、市消协副会长魏和清;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市消协副会长罗涛;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总经理、市消协副会长陈钢;市贺兰山大楼董事长、市消协副会长侯建礼;市人民百货商场董事长、市消协副会长王学仁;市消协秘书长王作荣;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市消协常务理事马秀兰;市政协教科文卫主任、市消协常务理事钱丽萍;市技术监督局局长、市消协常务理事王建民;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市消协常务理事将宁生;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市消协常务理事李银山;市宁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市消协理事赵家鹏;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市消协理事李学文;市仲裁委秘书长、市消协理事李兴虎;市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向荣;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市消协理事杨万志;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王利宁;县(分)局局长、消协会长、消保科长、消协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由市消协秘书长王作荣担任办公室主任。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座谈研究,并指导基层抓好落实。 2、及时制定联合下发了石嘴山市消费者协会、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消协字[2009]01号《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研究工作的方案》。 3、县分局和消协领导重视,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了活动研究领导小组,主动向当地人大、政府、政协汇报,积极开展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并且注重协调好各方关系。 4、精心安排,周密组织,认真研究抓好落实,搞好上下配合,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活动时间,安排和任务“三落实” 总体活动时间从2009年2月下旬至5月上旬结束。 一是从2月下旬开始,市、县(区)局、消协部署安排开展有关研究工作。二是 四、修订研究的内容明确 一是明确了《消法》修订中研究的有关问题,包括需要修订、修改、增加的内容;必须坚持、不能删除的内容等。二是提出了修订《消法》的原则,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共36条。三是收集、整理了能够支持具有说服力的典型案例。 五、修订研究的重点突出 一是《消法》的调整范围。二是消费者的定义。三是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消费者协会的定性、定位和职能。五是损害赔偿。六是经营者的义务、国家保护、举证责任及争议解决等,针对性强。 六、修订研究的方式灵活 市、县(区)局、消协根据研究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市消协召开《消法》修订研究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消协常务理事(扩大)会、会长(扩大)会,认真研究《消法》修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就研究内容广泛听取专家、律师、消费者代表、行业、企业代表和人大、政协代表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三是组织公开征集活动。与媒体合作,在市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台联合举办开设“3·15”在线广播访谈专题节目,就研究内容涉及到的四个方面问题公开征集消费者的意见。四是搭建信息平台,利用工商内网征求意见。五是搭建通信平台,利用手机、小灵通发短信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六是针对《消法》修订中的有关凝难问题,组织专家、律师座谈研究,发表意见和建议。七是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和社会调查、体察活动,圆满完成了《消法》修订研究工作的各项任务。 附件:1、石嘴山市《消法》修订研究征求意见和建议稿 2、石嘴山市《消法》修订研究典型案例 3、《浅议消费者协会的定性、定位和职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理论研究文章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消法 修订 研究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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