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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13-227113-0510-2010-000017 | 主题分类: | 工作计划 |
| 发布机构: | 市管科 | 发文日期: | 2010-03-17 |
| 名称: |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2010年“合同帮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石工商惠字[2010]23号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合同帮农 实施方案 通知 |
石工商惠字[2010]23号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 2010年“合同帮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经检队、协会: 现将《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2010年“合同帮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2010年“合同帮农”工作实施方案 2、惠农分局2010年“合同帮农”工作任务分解表 3、涉农合同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 4、涉农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5、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统计表 6、推进订单农业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合同帮农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区党委、政府、农牧局。 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办公室 附件1: 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 二○一○年“合同帮农”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切实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制度,坚决打击涉农合同违法行为和合同欺诈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惠农区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分局特制定如下“合同帮农”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合同帮农”工作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意义 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各工商所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合同帮农”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服务“三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合同监管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惠农区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密切配合惠农区农业等部门,研究建立“合同帮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 二、建立和落实十项制度,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 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指导合同管理、监督合同格式条款、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行政调解合同争议、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引导交易主体诚实守信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职能作用,建立和落实十项制度,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 (一)建立涉农合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制度 各工商所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涉农主体合同法律知识欠缺的现状,按照分类分期指导的原则,分别制定对涉农企业、中间组织(中介组织、农民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经纪公司或经纪人等)和农户的宣传培训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深入乡村、农户,开展涉农合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具体措施:一是编写涉农合同宣传资料,下乡进村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合同法律知识,提高涉农主体合同法律意识;二是针对不同的涉农主体,开展实用性的合同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签订涉农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设定等;三是举办涉农合同咨询答疑活动,针对涉农主体在合同签约、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咨询答疑活动。 (二)建立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各工商所要根据本辖区农业生产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中,要注重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通过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规范涉农主体的合同签约、履约行为,减少或避免因涉农合同条款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纠纷,防止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二是通过开展调研,掌握涉农企业、中间组织和农户对于不同类别的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需求信息和建议,草拟合同示范文本,及时上报分局市场科;三是关注涉农主体在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指导服务,答疑解难,维护涉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制度 各工商所要发挥监督合同格式条款职能作用,对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加强监督,建立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制度。具体措施:一是对于涉农企业、中间组织提供的涉农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要求其将涉农合同样本报分局市场科备案;二是重点监督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涉农合同(包括外省、市涉农企业、中间组织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审查格式条款提供方是否遵循公平原则依法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三是定期开展对辖区内的涉农主体,尤其是涉农龙头企业合同格式条款的审查,一经发现合同格式条款中含有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方责任、扩大提供方权利和含有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及时纠正涉农格式条款合同,保护涉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各工商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立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制度。要通过建立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大力支持涉农主体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村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具体措施: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动产抵押登记的目的和意义,使涉农主体明白通过办理动产抵押可以解决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提高其知晓率;二是由合同管理干部具体负责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提供便捷的物权登记,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五)建立涉农合同签约履约备案制度 该制度应明确规定涉农合同签约履约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备案程序以及备案登记台帐和档案等。具体措施;一要对备案的涉农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对价格、数量、履行地点等关键条款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约定不明确的,应及时给予指出和纠正;二要通过建立涉农合同备案制度,帮助涉农主体识别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确保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增强涉农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同信用意识,有效规范涉农主体签约、履约行为,完善涉农合同风险约束机制,合理规避风险,避免或减少涉农合同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涉农主体双方利益;三是对涉嫌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严厉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曝光。 (六)建立调解涉农合同争议制度 各工商所要结合涉农合同争议的特点,在实践中创新涉农合同行政调解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涉农合同争议调解的程序,及时、便捷、高效地解决涉农合同争议,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体措施:一是各工商所开展好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整合调解资源,增强行政调解的权威性,提高涉农合同争议调解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二是在涉农合同争议调解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合同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逐步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三是在实践工作中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完善的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程序、档案管理和统计制度。 (七)建立涉农合同案件协查和上报制度 各工商所要加大查处涉农合同案件的力度,建立涉农合同案件和上报制度。具体措施:一是严厉查处利用涉农合同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涉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二是建立跨地域的涉农合同案件协查制度,对于跨地域涉农合同案件,要及时上报分局协调查处;三是建立重大涉农合同案件上报制度,对涉案金额较大、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农合同欺诈案件,要及时上报分局;四是对查处利用涉农合同侵害农户利益的典型案例,要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公布,发布警示信息,提高涉农主体的防范意识;五是分局不定期开展涉农合同案件互审活动,通过案件互审,综合分析不同地域涉农合同案件特征、案因类别以及在特种农产品领域的发案率,科学预测涉农合同案件可能延伸的领域和趋势,及时作出预警提示,有效避免或减少涉农合同案件的发生,保护涉农主体的权益。 (八)指导涉农主体建立合同管理系列化制度。 发挥合同监管行政指导职能作用,重点指导涉农企业、中间组织建立合同管理系列化制度。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合同逐级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名称、组成和职责;三是设定合同管理员职责;四是建立合同订立制度和委托代理制度;五是建立合同文本、专用章、台帐和档案制度,以及合同审查制度和合同管理奖惩制度。通过指导涉农主体建立合同管理系列化制度,实现涉农主体合同管理机构网络化、制度系列化、行为规范化、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一体化,达到用现代管理理论指导涉农主体合同管理实践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同风险,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建立“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认定和公示制度 各工商所在本辖区内培育和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中间组织和农户,建立“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公示制度。各工商所要把涉农主体的信用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涉农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档案,实行涉农主体信用动态监管。积极组织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进行公示,扩大其知名度,提高其信誉度,并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及信贷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十)建立合同帮农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 分局年底进行实地考核,对在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中成绩突出基层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合同帮农”工作取得实效 (一)成立“合同帮农”领导小组 分局成立以局长张全智为组长,副局长胡灵红、王继强、杨宏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合同帮农”行动领导小组,市管科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工商所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依托农业合同指导服务站、“一会两站”、乡村维权站为涉农主体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指导服务。 (二)把合同帮农列入工作重点 各工商所要把深入推进合同帮农活动列入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做到领导到位、指导到位、工作到位。一要实行合同帮农工作责任制,使各项工作有人负责,各项制度有人落实;二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的具体安排,有步骤的稳步推进;三要抓好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帮农工作不仅涉及工商系统外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而且涉及工商系统内职能机构,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整合资源,提升效能。 (三)将合同帮农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分局年底对各工商所合同帮农十顶制度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纳入分局目标绩效考核。 各工商所要认真做好涉农企业统计表填报工作.具体要求:报表数据应准确,分别于每年6月20日、
附件2: 惠农分局2010年合同帮农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3: 涉农合同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 单位:件、份、个、万元
附件4: 涉农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存在问题: 附件5: 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6: 推进订单农业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 单位:户、份、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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