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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13-227113-091010-2010-000014 |
主题分类: |
消费维权 |
| 发布机构: |
消保科 |
发文日期: |
2010-03-23 |
| 名称: |
食用饼干后七个月大婴儿上吐下泄 工商接诉后圆满调解处理化解纠纷 |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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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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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兰山工商所成功调解处理一起食品投诉纠纷,原本恶语相向的双方当事人在工商所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化解了矛盾。
消费者丁某称,他在惠农区燕子墩乡蛟龙口本村一商店给孩子购买了芝麻汉堡包饼干,回家给七个月大的婴儿食用后,孩子便出现上吐下泄,到医院花了300多元钱孩子的病才治好,她怀疑是食品质量有问题,遂到商家要求赔偿。双方各执一词,言语上起了冲突,随后,消费者丁某来到了兰山工商所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该店。执法人员要求店主提供该产品的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店主提供出进货票据但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商品,从包装袋上看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仅从外包装上无法判断该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考虑到商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索要食品批次检验报告,在工商所的调解下经营户主动补偿丁某100元。看到这个结果消费者丁某激动的说:“谢谢工商所的同志,乡里乡亲的我们其实并不在乎能赔偿多少钱,只是心里有气,谢谢工商所的同志让我们化解了矛盾又增长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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