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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27159-S-2010-000022 | 主题分类: | 重大决策、事项 |
| 发布机构: | 市管科 | 发文日期: | 2010-05-07 |
| 名称: | 关于做好W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文号: | 固经开工商发〔2010〕58号 | 关键词: | 工商 市场监管 通知 |
分局各科、室、队、协会、西园工商所: 关于做好W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期,我区部分地区发生生猪W疫情。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做好W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工商市字〔2010〕133号)精神,针对当前防控形势,结合辖区现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疫情情况,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局有关防控工作部署,认识当前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持高度警惕性。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此项工作,分局决定成立W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俊玉
副组长:张 博
成 员:吕 斌 李小龙 李永登 吉利荣
领导小组设在分局市场科,主要负责掌握辖区防控工作动态、开展市场动态监测、信息报送,指导西园工商所工作开展等工作。
二、多措施、全方位做好市场防控和监管工作
分局要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在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主动与农牧、商务、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形成防控工作的强大合力,把辖区监管工作做好,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按照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从4月26日起两周内,禁止外省(市、区)生猪及其产品进入辖区市场。
(二)要以辖区果蔬市场、超市等地为重点,加强市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认真落实猪肉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检、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三位一体的猪肉质量检测机制。对集贸市场、猪肉产品加工点、超市等进行清理检查,防止疫情通过市场传播。
(三)加强消费维权,群防群控。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严格节日和日常值班制度。对涉及疫情方面的咨询要认真解答;对消费者申诉要全面记录,及时处理反馈;对借机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报,要跟踪督办。
三、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市场科、消保科、西园工商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严禁各类经营户出售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猪牛羊肉及其产品,严厉查处销售病害猪肉、注水肉、私屠滥宰等行为,确保猪牛羊肉交易主体合法,来源清楚,质量安全可追溯。积极配合农牧部门做好对外生猪、猪肉及其制品的防堵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非法加工、销售病害猪肉及其产品、畜禽及产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严格猪肉经营市场主体和仔猪市场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强化查验猪牛羊肉经营者的证照、上市猪牛羊肉检验检疫证明的工作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落实经营责任。要以落实七项制度为核心,从市场准入、经营、管理、退出各个环节,强化猪肉市场监管。(1)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所有经营猪肉的市场、商场、超市和从事猪肉批发、零售的企业、个体户,必须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方可开展经营。(2)实行场厂挂钩制度。要求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货,非法屠宰的生猪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3)实行协议准入制度。要求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必须直接与合法规范的生猪屠宰企业签订协议,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保证猪肉质量,严禁其他渠道猪肉进入市场。(4)实行购销台帐制度。要求猪肉经营者必须如实记录猪肉的进货渠道、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质量等级及数量等相关产品信息。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对象的时间、数量及联系方法等相关信息。(5)实行亮证经营和挂牌经营制度。要求猪肉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有关证照和公示牌,在公示牌中如实标明猪肉的产地来源、质量、价格等信息,让群众一目了然,放心消费。(6)实行强制退出制度。凡是在市场上发现销售非定点屠宰猪肉、注水肉、病害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以及其它不合格猪肉,立即退市,并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7)落实市场开办者猪肉质量第一责任人经营管理责任制度。通过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和工商机关签订责任书、保证书形式,加强对进场经营者的管理和教育,落实其第一责任人的市场经营管理责任。
四、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西园工商所和监管人员要准确掌握辖区内生猪牛羊肉、禽类及其产品交易等具体情况,加强对流通领域生猪牛羊肉、禽类及其产品的监管检查,完善市场监管预案,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西园工商所监管人员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凡是执法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西园工商所要加强市场动态监测,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要于每周一上午9:00前将每周的疫情防控监管情况上报分局W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工商 市场监管 通知
抄送:固原市工商局市场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分局各领导。
固原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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